院属各单位:
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
2008年9月13日
附件:
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队伍建设,切实保障2009年毕业生接收工作如期进行,现就2009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制定原则
1、2009年接收的毕业生主要用于补充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岗位,适当考虑实验、教辅等岗位,其他岗位原则上不予考虑。
2、2009年接收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为博士,实验、教辅等人员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。
3、各单位要从学科建设长远目标出发,根据现有教师队伍状况,充分考虑今后几年招生规模、退休人数和学缘结构等因素,明确需求专业、人员层次和数量,本校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需求人数的15%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,认真填写本单位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》,并于规定时间报人事处;
2、人事处对各单位报送的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》进行审查、整理,并提交校务会讨论;
3、校务会通过后予以公布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要求及说明
1、制定毕业生需求计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,事关学校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大局,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2009年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填报工作。
2、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》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人事相关资料中下载。
人 事 处
2008年0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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